居家式保母服務登記制度,將自103年12月1日起實行,只要在居家環境中收費照顧3親等外幼童之保母符合法定資格並向當地政府社會局辦理登記,未登記者如違規收托,依法將處罰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擔任居家式托育服務的合格保母必須年滿20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 程、科、系、所畢業。(3)修畢托育(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呼籲,目前已擔任保母或有意從事保母相關工作者,如尚不 符合上述三項(證照、學歷、訓練)資格者,可以報名參加「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合格結業即符合保母資格,社會局103年則預計開設58班,相關開課訊息可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托育服務http://socbu.kcg.gov.tw/參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張乃千表示,目前高雄市已設置六個社區保母系統,輔導管理三千多名合格保母,對於加入系統之保母,不僅需檢視保母健康狀態及托育 環境是否安全,更有訪視輔導員定期抽查,督導托育品質,並辦理保母在職訓練,以提升托育品質,目前高雄市已核發「社區保母系統保母托育服務證明書」,供加 入系統保母懸掛於居家明顯處,在居家托育登記制正式施行前,協助家長迅速辨識。

  有鑒於保母疏忽照顧傷害受托幼童事件令家長擔憂,社會局提醒家長送托保母應審慎檢視托育環境是否安全,並與保母討論教養觀念、照顧方式,觀察孩子與保 母之互動情形與照顧狀況,避免長期托育未探視,才能掌握孩子受照顧狀況。市民如有幼兒托育需求請洽高雄市托育諮詢專線07-3943322。

    內政部於2年前放寬保母托育資格,開放具備幼保相關科系、或取得126小時保母專業人員訓練結業證書者,亦可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登記。目前保母系統的保母又可區分成「一般保母」及「親屬保母」,兩者的權利義務及環境訪查標準並不同其中親屬保母只能照顧三親等(如阿公、阿嬤)以內的小孩,且無需照護環境檢核

補助金額方面,若把孩子托給領有專業證照的保母,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中低收入補貼4,000元,而一般家庭則補助3,000元;若保母的資格為「幼保相關科系」或「結訓保母」,每名兒童每月則補貼2,000~4,000元不等(關於合格保母的名單,可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保母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http://cwisweb.sfa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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